一、院长岗位职责
1、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,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。
2、负责制定学校女性研究年度计划与中长期规划。
3、负责学校的女性学学科建设,围绕女性发展与女性高等教育中全局性、战略性、长期性、前沿性的问题及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科学研究。
4、组织、协调国内外与女性发展与女性教育相关的学术交流活动。
5、围绕女性发展研究开展相应的社会服务与咨询。
6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研究人员岗位职责
1、独立从事研究工作;主持国家、省、市、院的科研项目,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;科研成果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,在相关专业刊物上发表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。
2、跟踪本学科国内外学术前沿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,协助承担学科建设职责;特别关注并跟进中央、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有关女性发展(含文化、教育、礼仪、心理、就业、婚姻家庭等方面)的政策文件并开展相关领域的研究。
3、作为专业技术岗位,按照行政兼课计算其教学工作量。
4、协助领导起草编制科研规划,科研工作总结、规章制度及相关文件。
5、定期组织学术沙龙,分享学术交流和培训项目经验。
6、承担各类学术活动的组织工作,安排本单位的学术活动。
7、负责起草、审核各项请示、报告和工作总结等文稿。
8、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三、兼职研究人员岗位职责
1、围绕研究院的中心任务开展学术科研工作,跟踪本学科国内外学术前沿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,特别关注并跟进中央、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有关女性发展(含文化、教育、礼仪、心理、就业、婚姻家庭等方面)的政策文件并开展相关领域的研究。
2、独立从事研究工作;主持国家、省、市、院的科研项目,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;科研成果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,在相关专业刊物上发表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。
3、定期组织学术沙龙,分享学术交流和培训项目经验。
4、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学术活动的相关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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